完美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与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晶公司”)、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光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45,7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商品、采购服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2023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14,873.56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服务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18,647.79万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青锋先生、樊京辉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预计关联交易额度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上年发生金额
武汉锐晶激光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市场价格 10,000.00 1,140.26 6,504.03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市场价格 5,500.00 0 7,195.16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成本加成定价及协议定价 27,600.00 46.02 18,647.79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市场价格 2,000.00 30.15 1,165.59
注1:因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1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一关联人,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其他关联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关联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范围内的企业,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预计关联交易额度 2023年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披露日期及索引
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采购物料、服务 6,250.00 7,195.16 3.032 15.123 2023年3月7日巨潮资讯网(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采购物料、服务 800.00 8.78 0.004 -98.903 2023年3月7日巨潮资讯网(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采购物料、服务 1,850.00 1,165.59 0.491 -36.995 2023年3月7日巨潮资讯网(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上下游客户需求就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测算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财务发生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受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以上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有一定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及设备、保安器材、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计量器具、汽车及零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工程承包;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住宿、餐饮、娱乐(限分支机构);销售纺织品、家具、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除外)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下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下控股子公司均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主要股东: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 51%)、安海岩(持股42%)。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32,446.88万元,净资产11,977.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152.5万元,净利润392.42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锐晶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9.33%,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6%。
主营业务:激光产业技术开发、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激光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信息激光设备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科技企业孵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 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180,319.32万元,净资产121,072.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221.33万元,净利润-635.55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激光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激光研究院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与定价原则,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与关联方针对具体产品类型、服务方式等情况确定签署,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1.公司向锐晶公司主要是采购芯片、COS等用于公司的核心器件半导体激光器模块的制作。
2.公司向激光研究院主要是采购光谱调制组件用于激光器的制作,以及向其销售窄线宽激光器、脉冲光纤激光器、连续光纤激光器及光纤或者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3.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其他控股子公司主要是采购信息系统服务用于公司信息化建设,采购线缆、浮动模块、工装、连接器等生产物料用于激光器的制作,以及向其提供技术开发服务。
(一)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物料、采购服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及生产成本优势。
(二)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次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所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符合关联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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